这些天,大家都知道会有一个交换生来到帝都校区,所有班里面的同学都想给这位同学一个下马威。
班级学生纷纷在想——
不就是总校区来的学生吗?有什么了不起的。
因此,常波这些天苦练毛笔字,就想著能够在这位交换生不擅长的领域打败他。
这一抽屉中,自己手中所捏的宣纸中,可是这些年自己的心血。
在这一段时间,常波没有写任何字,他就写“天道酬勤”这四个字。
现在,似乎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努力,也比不上人家两三年的水平。
常波怔怔地看著江让。
心中暗想——
我真的要emo了。
终於,时迁也忍不住了。
他看著江让。
“等等,等等……”
江让拿著那一支奇怪的笔,看著时迁。
“怎么了?时迁同学。”
时迁问道:“江让,你真的是只练过两三年的毛笔字吗?”
江让没有回答。
他心中在想……
我要是告诉你,我只是练了两三个小时,你们不得被嚇死?
所以我才说了两三年。
常波看见这四个字的时候,心中已经很清楚了,自己的书法能力,引以为傲的书法能力,居然比不过將让。
常波这时候从自己的桌上拿起了一支笔。
“江让同学,你用这一支笔吧!”
江让看著常波的笔尖,他发现这一支笔非常精致,比刚才他自己用的笔还要好很多。
时迁忽然“我去”一声。
江让看向了时迁。
“时迁同学,怎么了?”
时迁指著这一支笔。
“江让同学,你这是得到了常波的认可啊!”
时迁咽了一下口水,然后顿了顿。
“你知道的,这傢伙可是一个洁癖晚期,他的东西从来都不会给別人用,更不要说这一支笔了,这一支笔,可是这傢伙最喜欢的。
但是现在他给你用了,这不就是说明了他对你的认可吗?”
江让算是明白了一些,只是莞尔一笑。
“那就谢谢常波同学了。”江让道:“但是,我习惯所有的字都用同一支笔写出来。”
时迁看了常波一眼。
在班级里,从来都是常波拒绝別人使用自己的东西。
没有想到,他第一次让別人用,別人居然还拒绝了。
常波道:“江让同学,你不要忘记了,这毛笔可是大號毛笔,只能写一写大字,如果写小字,恐怕还不行。”
江让完全没有搭理常波,他只是低下了头,然后就开始书写。
常波发现——
自己的担心,仿佛都是多余了,江让居然拿著大毛笔,直接就写了小字。
常波心中谈谈无比。
高手啊!
这真的是一位高手啊!
等等!
江让写的这小字……
似乎並不是华国的句子,自己刚才写的“业精於勤荒於嬉,行成於思毁於隨。”属於很常见的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