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天刚蒙蒙亮,张桂芬同志就出现在了胡同口的老魁树下。
她手里攥著那本杂誌,眼神盯著这进出胡同的必经之路。
可奇了怪了,这上班上学的高峰期,人们都是行色匆匆。
壁王大哥骑著那辆叮噹响的永久自行车,嗖一下就过去了,只留下一句“早啊桂芬”;
前院赵姐拎著布兜小跑著,说是赶著去厂里上班;
就连平时最爱嘮嗑的吴大妈,今天也只是匆匆打了个招呼就走了。
张桂芬坐在小马扎上,看著一个个远去的背影,心里那叫一个著急。
往常这些人眼睛尖得很,今天怎么都跟没看见她手里这宝贝似的?
其实哪是人家看不见,实在是这个点大家都赶著上班上学,谁有閒工夫停下来嘮嗑啊。
张桂芬琢磨了半天,终於一拍大腿想明白了:得,来错时辰了!
她悻悻地收起小马扎,心想著看来得等下午大家下班再来,那时候才有閒工夫嘮嗑。
与此同时,林知秋正在家里奋笔疾书。
改完的稿子已经装进信封,但他可没閒著。
这会儿他正趴在书桌前,面前摊开一叠稿纸,英雄钢笔在纸上唰唰地写著。
虽说这篇稿子已经改完了,但是他还是没停下笔,因为他正在为了自己的稿费而努力。
这想要赚钱,靠著《人民文学》这一家还是不太行,其他杂誌社也得投。
知秋这笔名,他打算好好养著,以后打出名气,还就靠他了。
文学圈的情况,他还是了解一些的。
论资排辈的风气挺重的,所以说这笔名得靠养,要保证每篇小说都得是能拿得出手的精品。
可这精雕细琢来钱慢啊!
这么一来,想要多挣稿费,就要投其他杂誌社了。
毕竟要写出经典,细细打磨是必不可少的。
別说他是靠著记忆致敬经典,那也不是没有技术含量的。
换了个普通人来,今天看过的小说,明天让他復刻出来,他都没办法做到,或者说,写出来了却没有那个味道。
他的目光落在了桌角那本《故事会》上。
这杂誌可是个宝贝,半月刊,出版频率高,而且马上就要转型了。
他记得就在这几天,《故事会》要在上海开会,確定“新故事”的发展方向。
这不正是天赐良机吗?
刚转型的杂誌社肯定缺稿子!
林知秋越想越觉得这主意妙。
写那些通俗小故事,可比写正经小说快多了。
他脑子里装著不少后世看过的短篇故事,稍微改改就能用。
一天写个两三篇完全不是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