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抚苦主是不是得吃顿饭?
派人来你府上搬家具,不给点辛苦费?
你算算。
不多不少。
正好十一两。
一文不差。
钱谦益一直强压著的那口老血,终究还是喷了出来。
血溅在被褥上,他却连抬手擦的力气都没有。
不知陛下是从哪里得知了此事,震怒非常。
堂堂朝廷礼部右侍郎,朕之肱骨,竟被砍柴百姓状告?
成何体统!
圣旨隨即下达。
罚俸半年,以示惩戒。
钱谦益看著圣旨,忽然笑了。
活不成了。
他抹掉嘴角血跡,看向钱谦贞。
“快……派人去山东。
找瞿式耜,瞿兄,救急。”
瞿式耜,是他最铁的朋友。
甚至可以说是死党。
当初瞿式耜身陷绝境,他以为此人必死无疑。
却没想到,他不但活著出来了,还一跃接掌山东巡抚。
钱谦益没有去恭贺,也没有送行。
因为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张底牌。
底牌,怎能轻易动用?
除非……真的快要死了。
这一口血喷出来后,钱谦益脑子前所未有的清明。
陛下自登基以来的言行,一幕幕在脑中闪过,如走马灯一般。
越看,越觉得熟悉。
越想,越觉得……不对劲。
忽然之间,他悟了。
这回是真的悟了。
纵观陛下的行事风格,以及朝堂上,那一支支看不见的“迴旋鏢”。
他发觉,陛下一直都是在用你的话,治你的罪。
所以,只要反著来,就能立於不败之地。
杨嗣昌不是想让他出使科尔沁吗?
那他就主动请命出使科尔沁。
以陛下的脾气,必定驳回。
再比如,云南即將用兵。
只要他態度坚决,死活不去云南,只求留在京城。
那陛下十有八九,会直接把他踹去云南。
越想,钱谦益越兴奋。
做官嘛,终究还是得揣摩圣意。
圣意揣摩透了,日子自然就有盼头。
说实话,他早就想回江南了。
秦淮河上的画舫,烟雨中的灯影。
……
太医院。
李志明,原本是个不假辞色的老学究。
家传严谨,家教森严。
可自从来了京城,他交了几个朋友。
第一个是,曹化淳。
第二个是,毕自严。
第三个则是,远在琼州折腾青霉素的吴有性。
最重要的是,他发现自己居然和魏忠贤,很聊得来。
那个传闻中,臭名昭著的九千岁,真正接触下来,才发现並没那么坏,也没那么討厌。
替魏忠贤针灸腰疾时,这位九千岁虽然不能出口成章,但对事情的看法,却往往一针见血。
很多话从他嘴里说出来,总有种让人豁然开朗的感觉。
曹化淳也不错。
虽是太监之身,却行事大开大合,有股子豪迈。
而户部尚书毕自严,更是能在他被公务折腾得焦头烂额时,一语点破关键。
吴有性虽远在琼州,却每月必有书信。
正是在这几位“朋友”的薰陶下,这位浓眉大眼的老学究,变了。
若在从前,打死他也不可能明白,陛下让他去给钱谦益看病,真正的用意是什么。
更不可能在谈笑之间,把钱谦益最后的九百两银子,瓜得乾乾净净。
老话说得好。
在家靠父母,在外靠朋友。
只不过,他这几位朋友,在外人看来,没一个是好货。
曹化淳。
吴有性。
毕自严。
魏忠贤。
哪个是善类?
……
京城,茶楼二层。
海兰珠一袭淡杏色蒙古长袍,银线绣成的缠枝莲纹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腰间繫著银灰软带,三颗圆润的绿松石嵌在其上。
绿松石下,垂著三串小巧银铃。
微风一动,清脆作响。
她站在楼上,兴奋又好奇地望著下方与草原截然不同的繁华。
转身时,银铃再响。
“明漪。
我喜欢大明。”
她是真的喜欢。
她崇拜曹明漪,而曹明漪也极喜欢她。
两人一见如故,很快成了朋友。
“喜欢明刊里的故事。
喜欢大明的美食。
喜欢透过玻璃窗就能看到外面的景色。
喜欢茉莉花味道的香水。
更喜欢……大明的热闹。”
她在曹明漪对面坐下,用勺子舀起一块番梨罐头,送入口中。
“也喜欢这个。”
她笑得很甜。
像嘴里的罐头一样甜。
番梨,又叫凤梨。
也叫王梨、旺梨、黄梨。
琼州叫菠萝。
在崇禎元年,这东西並不稀罕。
储存时间长,是南方进贡京城最多的水果之一。
年初,崇禎已下令两广、福建,扩大种植。
最多两年,大明凤梨產量,將暴涨数十倍。
曹明漪笑了笑,从布包中取出一样东西,放在桌上。
“这是我让工部匠人做的小玩意。
送给姐姐。”
海兰珠一看,眼睛瞬间亮了。
“好漂亮!”
那是一座小巧精致的木雕小楼。
三层高,每一处细节都雕刻得栩栩如生。
“真希望草原上,也能有这样漂亮的房子。”
曹明漪点头。
“会有的。
但需要一个前提。”
海兰珠疑惑。
“什么前提?”
曹明漪神秘一笑。
“这个问题,只有陛下能回答。
姐姐不是一直好奇,陛下为何能创造出明刊吗?
明日我要入宫稟奏。
不如,姐姐与我一同前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