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所以如此,便是因为猪的脊椎位置比较特殊,抬头角度十分受限,只能抬十几度不到二十度的样子,看高处的东西相当费劲。
看著堵在柳树下,冲自己翻白眼的野猪,黄丹只感觉气的肝疼。
“我原本看你带崽,並不想动你,结果你个不知好歹的玩意,我****。”
感觉自己被猪鄙视了,黄丹乾脆將背篓拴在柳树上,並抽出了之前別在腰间的柴刀。
黄丹並不是要直接跳下树与对方搏杀,野猪是不知好歹的畜生,但他可不是。
左手抓住一根粗细合適的枝干,右手中的柴刀一劈两断。
用柴刀砍掉枝干上的那些枝丫,又简单给枝干修了一个形,一柄简体长矛就製作好了。
“孽畜,吃我一矛!”
右手握住长矛重心位置,並尽力將手臂后拉,谨记著腹部肌肉收缩,同时胸部儘量前送,並带动小臂向前做爆发性“鞭打”动作。
呜——
木矛的尖端轻易破开空气,带动矛身在中发出尖锐的破空声。
要不说“扔石头”是人类称霸食物链的神技呢,这对於其他动物简直就是降维打击。
这不,那野猪还在树下,防备这黄丹什么时候会跳下来,结果木矛就直接飞了过来。
野猪的皮毛又厚又硬,那些猛兽想要破开都必须费一番力气,可木矛却是轻易刺破表皮,深深插入了肉里。
但这木矛的威力,也就到这一步了,並没能直接扎穿对方。
受到突然的攻击,野猪发出了惊愕的嘶吼,紧接著撒开蹄子就向后方跑,连它的那些孩子都不管了。
那些幼猪也不傻,或者说傻在之前都已经死掉了,它们看到大野猪跑了,也都迈开小短腿跟在后面。
看著野猪嚎叫著跑走,黄丹並没有追上去。
不是他心慈手软,而是犯不上。
这里距离姑苏城太远,他就算杀掉对方,也不可能真背著带回去。
不带回去的话,只在野外吃一两顿又太过於浪费。
嗯,最主要是不好吃,不对,是太难吃。
肉又硬又柴不说,更是腥臊恶臭,吃一顿他能吐一天。
倒是那些小猪仔,要是能抓住的话,味道倒是不错,哪怕没有足够的调料,也能每每吃上一顿。
等野猪真的跑远,黄丹这才重新將绑在树干上的背篓背上。
他从树上下来的时候,又顺手薅了两根树枝,准备等会在赶路的时候顺手削两个木矛。
主要是刚刚那一下的手感太好,让他觉得要比柴刀更適合用来防身。
而且在防身之余,还能当做棍子探草丛,一物多用十分合適。
这一次不赶时间,黄丹不仅削好了木矛,更是还给它修了下身,將外面的树皮都拔掉了以防磨手。
走走停停小半天,太阳已经来到了头顶。
吃过午饭,再加上晒人的太阳,一夜没睡的黄丹,感觉自己眼皮开始打架,整个人困顿的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