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走回了裴逸轩身边。
团团睁著萌萌的大眼睛,疑惑地问道:“哥哥,你为什么不动手,他是个顶坏顶坏的大坏蛋,该死啊,为什么不杀?”
“你不杀他,会有更多的人被他害死。”
裴逸轩从地上爬了起来:“团团,你...你不害怕吗?”
团团把匕首在男人的尸体上擦了擦,擦掉鲜血,然后插进刀鞘,放在了口袋里。
这才抬头看著裴逸轩,歪了歪头,小手手扶著额头,疑惑地问:“嗯?害怕什么?”
“坏人就该杀啊,我能杀死他们,为什么要害怕?”
裴逸轩突然想起团团不是第一次杀人了,宫变的时候,她曾经在宫门口劈死了一个人,那个人想杀他。
所以,团团究竟是什么福星?
好似知道裴逸轩在想什么,团团笑了笑:“哥哥,我是福星啊,但不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福星哦。”
“我很厉害的,我有武功,我能使毒,我能杀坏人哦。”
裴逸轩恍然,是了,团团从来不是弱小的,她有自保能力,她喜欢善良的人,能为可怜的人流眼泪,也能毫不犹豫地杀死该死的人。
她能收服充满煞气的焚月刀,诅咒的匕首,经歷过两次刺杀,怎么可能是乖巧柔弱的兔子?
她的眼中非黑即白,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,那么多的道德枷锁。
反而是他,给自己上了枷锁,面对敌人犹犹豫豫。
想通这些,裴逸轩释然了。
一转眼看见了地上面目惊恐,鲜血横流的尸体,然后华丽丽的吐了。
“呕——”
“哥哥,你怎么了?”
团团和裴逸轩杀人的时候不是没有人看见,盯上他们俩的不止一拨人,但是看见两人杀了人,那些人心里震惊又发凉。
幸好他们没有著急动手。
这两个小孩不好惹啊,尤其是那个小的,简直是个小煞星。
一时间,那些暗中覬覦的人都退下了。
“哥哥,我好饿呀。”团团揉了揉肚子。
他们是被抓走的,乾粮都在车上,根本没来得及带走。
裴逸轩肚子也饿,他们有钱,但是不知道府城在哪里,得去府城才行,去那里才能买些吃的,住上客栈。
看到一小队流民,里面有老人有孩子,裴逸轩立即过去打听。
在打听到他们要去府城后,立即拉著团团跟在了后面。
距离府城已经很近了,只有半天的路程,只要再坚持坚持,到府城就好了。
跟著这个队伍走,他们能减少很多的麻烦。
走了一会儿,队伍停下了,原地休息,吃些东西。
这个队伍只有四五十人,由七八户人家组成。
每个人都面黄肌瘦。
他们拿出锅煮粥和野菜,甚至是树皮,只要是能吃的东西都被拿来吃。
裴逸轩和团团在队伍末尾,他们俩没有吃的,就坐在树边休息。
挨著他们的是一户有孩子有老人的人家,孩子三四个,最小的还不到一岁,在背篓里背著,最大的十一二岁。
团团坐在一旁,可怜巴巴的看著那户人家煮粥喝,大眼睛眨巴眨巴。
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走了过来,手里端著一个碗,碗里是能照出人影的稀粥。
小女孩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哑:“小妹妹,饿了吧,快吃点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