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缅,老街。
“红木旅”的司令部,设在一座法式风格的旧殖民地建筑里。
院子里种著芭蕉,也停著两辆装了重机枪的皮卡。
房间里,柚木地板擦得鋥亮,能映出人影。
一个穿著墨绿色军装,身材壮硕的男人,正用一块鹿皮,慢条斯理地擦拭著一把镀金的沙漠之鹰。
他就是这片土地的王,坤沙將军。
一个穿著迷彩服的上尉,敲了敲门,满头大汗地进来。
“將军!”
坤沙的动作停了下来,抬起眼皮。
“桑恩,我教过你,慌张是失败的亲兄弟。”
桑恩上尉咽了口唾沫,强迫自己站直。
“將军,半个小时前,一个从云州来的年轻人,在金顶酒店住下了。”
“他说想买下野狼山北郊那片废弃的工厂。”
坤沙擦枪的动作彻底停住。
他缓缓抬起头,盯著桑恩,像是在確认他不是在说梦话。
“买?野狼山那片鬼地方?”
“是的,將军。他还说,乱的地方才有价值,他家是做实业的,要把垃圾变成金子。”
桑恩把打听来的话原封不动地复述了一遍。
坤沙的脸上看不出喜怒。
野狼山那座工厂,现在可不是什么“垃圾”。
那是他租给一个神秘“金主”的场地,里面关著一些从云州那边弄来的条子。
“黑蝎”那帮废物,就是金主雇来干脏活的。
这件事,是他和金主之间的秘密。
现在,一个不知死活的毛头小子,大摇大摆地跑来,说要买下这个秘密?
“他怎么过来的?”
坤沙的声音很平静。
“合法入境。”
桑恩赶紧回答,
“瑞市口岸,护照签证齐全。我查了,他叫莫风,二十三岁。”
“合法入境……”
坤沙重复著这四个字,嘴角忽然咧开一个残忍的弧度。
“有点意思。”
他不是“黑蝎”那种只有肌肉的蠢货。
他能坐稳这个位置,靠的是脑子。
一个合法的身份,一个年轻到可笑的年纪,一个狂妄到荒谬的投资计划。
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,就不是“巧合”两个字能解释的了。
“金主那边怎么说?”
“他们还不知道。『黑蝎』的人被那个叫莫风的小子耍了,主力全被引到临沧方向去了。”
桑恩的声音越说越小。
“一群饭桶!”
坤沙把手里的金枪重重拍在桌上,发出“砰”的一声闷响。
“这点小事都办不好,还想在我这里做事?”
他站起身,在房间里踱步。
杀了这个叫莫风的小子?
不行。
一个能合法出境,还敢指名道姓来他地盘投资的人,背后是什么背景,谁也说不准。
万一捅了马蜂窝,引来他们国內官方的压力,得不偿失。
放任不管?
也不行。
金主那边付了钱,虽然不多。
桑恩看著將军的背影,大气都不敢出。
他知道,將军正在计算。
计算著每一条人命,每一颗子弹,和它们能换来的价码。
“桑恩。”
“在,將军!”
“你说,是一个活著的金主值钱,还是一个死了的金主值钱?”
坤沙忽然问道。
桑恩愣住了,他没明白將军的意思。
坤沙笑了。
“当然是活著的。一个活著的金主,能源源不断地给你送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