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特上的那条动態,很简单。
没有配图,没有长篇大论的文案,只有简简单单的一行字,外加两个艾特。
【新歌。三天后。】
【@fangyu feat. @4-melody_x】
发完这条推特,方羽隨手把手机扔在茶几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
包厢里,除了炭火滋滋作响的声音,瞬间陷入了诡异的安静。
金在勛嘴里那块昂贵的韩牛还没来得及咽下去,腮帮子鼓著,眼珠子差点瞪脱窗。
他看看桌上的手机,又看看一脸云淡风轻正在擦手的方羽,喉咙里发出“咯咯”的怪声。
“会……会长?!”
金在勛费劲地把肉吞下去,一张脸涨得通红。
“您……您这是要干嘛?!”
“fangyu feat. x?!”
“您这是打算……自己跟自己合唱?!”
也不怪金在勛大惊小怪。
现在的局势很微妙。
方羽的本尊號“fangyu”,靠著《眼,鼻,嘴》和《ifyou》,在南韩已经被捧上了神坛,人设是“深情、破碎、顶级唱功的贵公子”。
而小號“x”,靠著《我最红》和刚刚那个骚断腿的《like a cat》舞台,人设是“神秘、囂张、甚至带著点妖孽的顶级rapper”。
结果现在。
官方按头磕cp?
方羽拿起筷子,又夹了一片生菜,慢悠悠地说道:“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。”
“『fangyu』这號发完那两首歌之后,歇太久了。”
“现在的热度全在x身上,如果不让『fangyu』出来露露脸,容易被遗忘。”
“而且……”
方羽咬了一口生菜包肉,声音含糊不清:“网上现在不是都在猜x的身份吗?”
“有人猜是地下rapper,有人猜是哪个糊团的回锅肉。”
“让他们猜去吧。”
“只要『fangyu』和『x』出现在同一首歌里,这俩人是同一个人的嫌疑,就彻底洗清了。”
金在勛张了张嘴,想反驳,却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。
是啊。
谁能想得到,这两个风格迥异、甚至性別特徵都模糊不清的声音,竟然出自同一个人的嗓子?
这招“我杀我自己”,简直就是把灯下黑玩到了极致。
“可是……”金在勛挠了挠稀疏的头顶,一脸纠结,“会长,这首歌……怎么录?”
“fangyu负责vocal,x负责rap,这个我懂。”
“但这得两个人同时进棚吧?要是被录音师看到了……”
“谁说我要找录音师了?”方羽瞥了他一眼。
“我自己录,小马在外面守门。”
金在勛一愣,隨即看向一旁的马浩雄。
马浩雄正淡定地喝著大麦茶,见状耸了耸肩:“別看我,这种事我们干过不止一次了。在华夏录《蒙面歌神》的时候,比这还刺激。”
金在勛嘴角抽搐。
也是。
这位可是能穿著女装拿歌王的狠人。
“那……歌呢?”金在勛问道,“会长您打算唱什么风格的?还是情歌?”
“嗯,情歌。”
方羽放下筷子,那双深邃的眸子里,闪过一丝玩味。
“不过,不是那种让你们哭哭啼啼的情歌。”
“是那种……”
“听了让人想死的情歌。”
金在勛打了个寒颤。
想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