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著郝首志跑远了,郝三叔转过身,从腰间摸出一把锋利的猎刀,衝著孟大牛招了招手。
“大牛,过来!”
“趁著人还没来,咱们先把最值钱的玩意儿给弄下来!”
孟大牛心领神会,赶紧凑了过去。
这最值钱的,自然就是那鹿头上的鹿角!
这玩意儿可是大补的好东西,拿到药店去,那都是按两卖的。
两人走到孟大牛打死的那头老公鹿跟前。
郝三叔蹲下身子,伸手摸了摸那粗壮的鹿角。
“好东西啊!真是好东西!”
“这也就是咱们运气好,赶上这鹿角还没脱落,要是再晚个十天半个月,这宝贝就掉林子里烂没了!”
孟大牛掏出刀就要往鹿脖子上捅,想给鹿放血。
“住手!”
郝三叔一把按住他的手腕。
“你小子虎啊?这时候放啥血?”
“先把角锯下来!要是血流干了,这鹿角里的精气神也就散了,就不值钱了!”
孟大牛嚇了一跳,赶紧收回刀,一脸受教地点点头。
一著急把这事都给忘了,光顾著高兴了。
郝三叔也不废话,手里的猎刀上下翻飞。
他先是沿著鹿角的根部,小心翼翼地把皮肉割开,露出里面白森森的头骨。
“看好了!这下刀得有准头!”
“不能光锯角,得连著头盖骨一块锯下来,这叫『连盖』,这样的鹿角才最完整,最值钱!”
郝三叔一边说著,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把钢锯。
“滋啦……滋啦……”
令人牙酸的锯骨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响起。
郝三叔的手极稳,每一锯都恰到好处,既不伤著鹿角,又能完整地把头盖骨取下来。
没过一会儿,一对硕大完美的鹿角就被取了下来。
孟大牛捧在手里,沉甸甸的,那上面还带著温热的血气。
“行了,剩下的你自己弄,我去搞我那头!”
郝三叔把钢锯往孟大牛手里一塞,转身走向了另一边。
孟大牛深吸一口气,学著师父的样子,开始处理剩下的两头公鹿。
他动作虽然没郝三叔那么老练,但也格外仔细。
这可都是钱啊!
每一刀下去,都像是是在雕琢一块美玉。
半个多小时后。
孟大牛满头大汗地直起腰。
地上整整齐齐地摆著三对大鹿角,那分叉开得,那叫一个漂亮!
他找来几根麻绳,把这三对鹿角牢牢地捆在一起,提在手里试了试分量。
好傢伙!
这一捆少说也得有二三十斤!
孟大牛心里那个美啊,提著鹿角就去找郝三叔。
刚转过一个弯,就看见郝三叔正蹲在地上,撅著屁股忙活呢。
孟大牛定睛一看,顿时乐了。
这老头,正哼著小曲儿,美滋滋地在那锯鹿角呢!
“三叔,您这手脚够麻利的啊!”
孟大牛笑著调侃了一句。
郝三叔头也不抬,手里的钢锯拉得飞快。
“那必须的!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,这点活儿还能难住我?”
他直起腰,举起手里刚锯下来的一对鹿角,衝著孟大牛晃了晃。
“瞅瞅!瞅瞅这成色!”
“这一对,少说也能卖个几百块!”
“这回啊,咱们爷们儿算是彻底发了!”